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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訊息

轉知志願服務宣導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志願服務宣導:

  ()訓練時數:志工基礎訓練課程(12小時)及各類特殊訓練課程(12小時)

  ()志願服務獎勵:

     1.於屏東縣從事志願服務工作年資滿一年,且服務時數七百五十小時以上或具有特殊貢獻經

各目的事業主管單位(機關)推薦,並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之志工,得頒發頒授志願

服務銅質獎及得獎證書。

     2.志願服務年資滿三年,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得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,持志願服務榮譽卡得

免費進入之風景區及國家公園 (https://vol.mohw.gov.tw/vol2/honor/index)

     3.114年度屏東縣志工優惠方案一覽表業已公告本校網站 ,請同仁參閱。

 (三)志願服務基礎訓練、特殊訓練(社福類)線上課程學習及請冊流程如附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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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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