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8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22601873號函辦
理。
二、為充裕師資來源,落實教學正常化,教育部112年度協調師
資培育之大學(以下簡稱師培大學)開辦科技領域增能學分
班、本土語文(閩南語、客家語、原住民族語文)、科技領
域資訊科技、藝術領域表演藝術、綜合活動領域家政、童
軍及健康與體育領域健康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。
三、上開學分班以本府111年10月29日屏府教學字第
11164208100號函(諒達)各校提報薦送教師優先參加,如
有餘額由師培大學自行招生。
四、如有報名相關疑義,請逕洽各校學分班承辦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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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5-15|
{{ $t('FEZ005') }} 56|